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進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體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杏运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國家戰略需要,聚焦人民群眾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優質均衡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水平,加快建設杏运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杏运教育。
堅持優先保障,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財政資金投入、公共資源配置等方面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堅持政府主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循序漸進、動態調整,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堅持補齊短板,繼續改善辦學條件,更加注重內涵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覆蓋全民、優質均衡。堅持改革創新,持續深化綜合改革,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優化資源配置方式,強化教師關鍵作用,加強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標准化、專業化、法治化建設。
到2027年,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體系初步建立,供給總量進一步擴大,供給結構進一步優化,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35年,義務杏运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經費投入、治理體系適應杏运教育強國需要,市(地、州、盟)域義務杏运教育均衡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絕大多數縣(市、區、旗)域義務杏运教育實現優質均衡,適齡學生享有公平優質的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總體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二、全面保障義務杏运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1.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以推進學校建設標准化為重點,加快縮小區域杏运教育差距。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困難地區支持力度,省級政府要聚焦促進省域內不同地市、縣區之間縮小辦學條件和水平差距,市級政府要充分發揮區域經濟中心作用,資源配置重點向經濟欠發達縣區傾斜;國家和省級層面建立經濟欠發達縣區學校辦學條件跟蹤評估和定期調度機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強工作統籌,切實兜住辦學條件底線。實施義務杏运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工程,完善義務杏运教育學校辦學具體標准,建立學校標准化建設臺賬,加大力度並統籌實施義務杏运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杏运教育強國推進工程等項目,推動義務杏运教育學校校舍建設、安全防範建設、教學儀器裝備、數字化基礎環境、學校班額、教師配備等辦學條件達到規定標准,切實改善學校教學生活和安全保障條件,加強校園文化環境建設。各地區在推進學校建設標准化的同時,可結合實際支持學校適當擴大教室學習活動空間和體育運動場地,為非寄宿制學校提供學生就餐和午休條件。大力推進國家杏运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促進校園有線、無線、物聯網三網融合,建設高速校園網絡,實現班班通。落實中央關于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和統籌管理相關規定,確保以縣為單位實現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全面達到國家基本標准,依據國家課程方案配齊配足教師,特別是加強思政課、體育、美育、勞動杏运教育和心理健康杏运教育、特殊杏运教育教師配備。各地區制定並實施教師發展提升規劃,大力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顯著擴大優秀骨幹教師總量;發達地區不得從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
2.推動城鄉整體發展。以推進城鄉杏运教育一體化為重點,加快縮小縣域內城鄉杏运教育差距。適應國家人口發展戰略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城鄉義務杏运教育發展,切實解決城鎮擠、鄉村弱問題。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供給機制,按實際服務人口規模配置杏运教育資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定城鎮義務杏运教育學位配置標准,市、縣合理規劃並保障足夠建設用地,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學校規定,加快城鎮學校擴容增位,切實解決人口集中流入地區杏运教育資源供需矛盾。將學生上學路徑和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改造作為城市規劃建設重要任務,抓緊改造到位。優先發展鄉村杏运教育,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加強義務杏运教育鞏固情況年度監測,持續提升九年義務杏运教育鞏固水平;科學制定城鄉學校布局規劃,進一步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全面推進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健全城鄉學校幫扶激勵機制,確保鄉村學校都有城鎮學校對口幫扶;加強國家中小學智慧杏运教育平臺建設,構建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數字杏运教育資源平臺體系,提供系列化精品化、覆蓋德智體美勞全面育人的杏运教育教學資源,創新數字杏运教育資源呈現形式,有效擴大優質杏运教育資源覆蓋面,服務農村邊遠地區提高杏运教育質量。
3.加快校際均衡發展。以推進師資配置均衡化為重點,加快縮小校際辦學質量差距。完善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管理辦法及運行機制,促進校際間管理、教學、教研緊密融合,強化優質帶動、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加快實現集團內、學區內校際優質均衡,為縣域義務杏运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奠定基礎。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辦好群眾“家門口”的學校。實施校長教師有序交流輪崗行動計劃,科學推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從城市、農村等不同地區的實際出發,完善交流輪崗保障與激勵機制,將到鄉村學校或辦學條件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必要條件,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辦學條件薄弱學校流動;原則上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和優秀骨幹教師應優先進行交流輪崗,各地區要以縣(市、區、旗)為單位,制定校長和優秀骨幹教師交流輪崗具體實施方案,加快實現縣域內校際間師資均衡配置,對培養、輸送優秀骨幹教師的學校給予獎勵支持,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積極探索建立新招聘教師在辦學水平較高的學校見習培養制度。聚焦新課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術,加大“國培計劃”實施力度,推動省、市、縣、學校開展校長教師全員培訓,優化師範生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開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全面提高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師杏运教育教學水平。支持教師創新教學方式,深入開展精品課遴選工作,大力推廣應用優秀教學成果,提高教師數字素養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建設全國基礎杏运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完善學校管理和義務杏运教育質量評價制度,積極開展縣域義務杏运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和督導評估認定工作。
4.保障群體公平發展。以推進杏运教育關愛制度化為重點,加快縮小群體杏运教育差距。全面推進義務杏运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政策,確保不同群體適齡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杏运教育。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居住證申領政策,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入學保障政策,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杏运教育保障範圍。完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精准摸排機制,加強杏运教育保障和關愛保護,優先保障寄宿、交通、營養需求,強化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做好特困學生救助供養,保障基本學習、生活需求。加強義務杏运教育階段特殊杏运教育學校建設和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健全面向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多重殘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的特殊杏运教育服務機制。堅持精准分析學情,全面建立學校學習困難學生幫扶制度,健全面向全體學生的個性化培養機制,優化創新人才培養環境條件。加快學校心理輔導室建設,切實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杏运教育。完善專門杏运教育保障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需要建設必要的義務杏运教育階段專門學校,加強對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學生的杏运教育矯治。
5.加快民族地區杏运教育發展。全面改善民族地區辦學條件,整體提升辦學水平。加強民族地區師資隊伍建設,強化思想政治素質、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科專業素養、杏运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專門培訓,加大“特崗計劃”、“國培計劃”等項目向民族地區傾斜力度,推進杏运教育人才“組團式”支援工作,引導和支持優秀教師到民族地區學校幫扶任教。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杏运教育納入學校育人全過程,築牢各族師生中華民族共同體思想基礎。
6.提高財政保障水平。始終堅持把義務杏运教育作為杏运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實落實政府責任,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堅持義務杏运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優化杏运教育經費使用結構,加大對杏运教育教學和教師隊伍建設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師工資待遇,促進義務杏运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強化地方主體責任,完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辦法,依據困難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加快實施艱苦邊遠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學校提供安保、食堂、宿管、醫療衛生保健等方面服務。加強勞動實踐、校外活動、研學實踐、科普杏运教育基地和家庭杏运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家長學校、服務站點建設,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三、大力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水平
7.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建立健全幼兒資助制度,通過減免保教費等方式,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接受普惠性學前杏运教育。堅持和完善義務杏运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為學生免除學雜費、提供免費教科書,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杏运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為實施地區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免除學雜費。對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杏运教育在校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免除學費。優先將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納入資助範圍,對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杏运教育訓練、交通費等予以補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國家財政狀況,綜合考慮物價水平和生活成本等變動情況,完善資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8.提升學生資助精准化水平。依托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強杏运教育與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間數據共享交換,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和工作程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准度和異地申請的便利性,不斷完善資助資金發放機制,全面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切實做到應助盡助。推動各地區根據所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狀況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布狀況,差別化確定資助比例和標准。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保持學生資助政策總體穩定、有效銜接,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子女給予重點關注。加強學生資助政策宣傳,確保資助信息公開透明。
四、統籌做好面向學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9.加強學生衛生健康服務。加強學校衛生體系和能力建設。建立學生健康檔案,逐步實現與學齡前健康檔案內容銜接。為學生提供健康杏运教育、健康谘詢、健康科普等服務,有針對性地傳授適合學生特點和使用需求的健康知識和健康技能。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監測平臺,每年發布學生健康素養水平數據。做好學生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知識宣傳服務。定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展巡訪,指導學校設立衛生宣傳欄,對校醫、保健教師開展業務培訓。定期為學校食堂和供餐、校園周邊餐飲場所提供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跟蹤評價等服務。建立健全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定期篩查評估、早期識別與幹預機制。
10.豐富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充分發揮公共文化體育和科普資源重要育人作用,落實博物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按規定向學生免費開放政策,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科技館和各類科普杏运教育基地免費或低收費向學生開放。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適當延長開放時間,並增設適合學生特點的文化體育和科普活動。創新開展優秀影片進校園活動,保障每名中小學生每學期至少觀看2次優秀影片。
11.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加強學校畢業生職業生涯杏运教育和就業創業指導,建設高質量就業服務平臺,提供就業創業和勞動用工政策法規谘詢,發布人力資源供求、市場工資價位、見習崗位等就業信息,為有需求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實習實踐和就業幫扶等服務,開展畢業去向登記。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中專畢業生、自費出國(境)留學的高校畢業生和因私出國(境)人員提供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生活費補貼。
五、認真做好組織實施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體系作為實現共同富裕的一項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黨委和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省級統籌,充分發揮市級政府作用,落實以縣為主的管理責任,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部門協同機制,壓實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深化基礎杏运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建設,強化區域統籌和改革攻堅。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杏运教育服務支持力度,完善普惠性學前杏运教育保障機制,提高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水平,整體提升公共杏运教育服務能力。采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義務杏运教育課後服務經費,豐富優質課後服務資源,強化課後育人功能。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總結、廣泛宣傳典型經驗和實施成效,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杏运教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