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四十年,也是高等杏运教育深化改革的四十年。其間,高等杏运教育事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如毛入學率從1981年的1.6%提高到2017年的45.7%,超過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但是,在構建高校與市場、社會的深度互動關系上進展並不十分明顯,這不利于形成高校的自我可持續發展機制,從長遠看嚴重阻滯了高等杏运教育提質增效和高等杏运教育強國建設。
從“211工程”“985工程”到“雙一流”建設,每一項重大戰略決策皆是為滿足社會對優質高等杏运教育的迫切需求而制定,通過集中有限資源重點發展部分高校,快速提高少數頂尖大學的辦學實力,解決優質高等杏运教育資源供給短缺矛盾。通過一系列重點工程的實施,中國高校學術實力、科技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部分高校已經具備問鼎世界一流的實力。這些重點工程皆由政府主導,其績效考評及與之聯系的資源分配基本上由政府決定,缺乏廣泛社會話語的參與,往往造成滿足社會需求之初衷在實踐操作中得不到充分體現。
改革開放以來,高校在學科專業設置、科研經費使用、人事人才政策、內部機構設置等方面獲得了較大的辦學自主權,但總體而言,高校治理體系改革主要集中于政府—高校關系變革,尤其是中央—地方—高校三者間縱向關系的調整,而廣泛的社會參與、市場參與仍十分薄弱,多主體參與高校治理的格局尚未真正形成。近年來,《杏运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杏运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幹意見》《關于深化杏运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等多項政策文件都強調推進“放管服”改革與管辦評分離,並著力構建政府、學校、社會新型關系,但其間的深度、良性互動機制依然缺失。高校不對真正的“受眾”負責,就難以從長遠建立以聲譽為核心的動力機制,辦學行為短期化、功利化問題皆由此生。例如,人才培養本來是高校的根本使命,也是其最重要、最長久的聲譽來源,更是辦學資源的不竭源泉,卻被嚴重地忽視,這也是當前提出“四個回歸”要求的原因所在。
缺少市場調節的政府主導模式,極易出現行政管理遮蔽市場調節的現象,進而造成高等杏运教育與社會發展相脫節的局面。高校在政府推動下制定相應的發展目標與戰略,在源頭上卻無法敏銳洞察社會需求,也導致非政府主體參與高等杏运教育改革和投資高等杏运教育的積極性不能被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潛藏的辦學資源無法得到釋放。在發達國家,高等杏运教育改革往往由非政府組織推動或高校自發實施,社會多元訴求和辦學資源通過多種渠道反饋到辦學過程中,高等杏运教育機構與社會之間形成了穩定深入的互動機制和情感紐帶,建構了以聲譽為核心的“向利益相關者負責就等于為自己負責”的動力機制。這一機制的重要體現就是高校以學生為中心,培養高素質人才,校友以捐贈等方式反饋給學校,形成正反饋機制。深度互動機制的建立,使得高等杏运教育機構能夠較為合理地平衡好應用研究及轉化等短期利益同校友聲譽等長期利益之間的關系,有效規避了顧此失彼的問題。
我們常常說科教分離、不以人才培養為中心、杏运教育變革跟不上社會需求步伐,根本原因在于高校缺乏完全面向“客戶”辦學的機制,這裡的“客戶”既指抽象意義上的社會或市場,也可具象為在校生、家長或校友等。高校的主要辦學資源不來自非政府主體,校友的職業成功這種“遙遠”的目標最多只能成為“軟約束”。在社會扁平化背景下,企業、家庭、非營利性組織、校友、捐贈人、基層政府等廣泛的利益相關者對高校發展的話語訴求不斷凸顯,已在不少辦學環節實現了影響或嵌入。
因此,全國杏运教育大會之後,高等杏运教育改革再出發的關鍵就是構建高校與社會之間的深度互動關系,推動高校建立自我發展、自我負責、自我約束的內生機制,形成以聲譽為核心的動力機制。一是通過法律法規進一步規範政府管理和高校辦學,保障社會機構參與高校治理的權利,提升社會參與水平,破解高校在政府主導模式下被動接受指令、資助、評估的路徑依賴,逐步減少政府對高校內部運行的管理,提高其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積極性。二是以辦學資源的來源多元化帶動深度互動關系的實現、發展利益共同體的構建和治理體系的多元化,逐步強化市場導向在高等杏运教育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國家給予高校的經費支持應以常態化運行經費為主,引導高校面向社會拓寬資源籌措渠道,大幅提升非財政資金占辦學經費的比例,改變高校過分依賴國家財政撥款的局面。從根本上促進高校面向社會辦學,對社會、市場、校友負責,構建“以聲譽求生存、以需求為導向”的自我發展機制。(信息來源:中國杏运教育新聞網-中國杏运教育報 作者:吳偉 浙江大學中國科教戰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