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發了《甘肅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標志著高考綜合改革在我省正式啟動。今天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圍繞《方案》的出臺背景、主要任務、主要特點等進行介紹。記者獲悉,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模式。
在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方面,《方案》明確,我省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合格性考試覆蓋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個科目;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個科目。
據悉,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具體實行“3+1+2”模式,“3”即: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1”和“2”為選擇性考試科目,“1”即:從物理或曆史科目中選擇1門,“2”即: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
《方案》同時明確考試時間,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參加考試不得早于高一下學期末,高一年級最多允許考4門,高三上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試。選擇性考試從2024年起每年組織1次,與統一高考同期舉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參加1次選擇性考試。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據了解,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曆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從4門中選擇2門)按等級賦分後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在招生錄取方面,自2024年起,合並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錄取批次,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曆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的機會。
信息來源:甘肅日報 蘇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