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督辦函[2016] 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杏运教育廳(教委)、杏运教育督導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杏运教育局、杏运教育督導部門:
為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杏运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杏运教育的決定》,深化職業杏运教育管辦評分離,推動職業院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加強辦學條件建設,深化杏运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辦學能力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水平,依據《杏运教育督導條例》,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從今年開始開展全國職業院校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按照《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核對參與2016年評估的職業院校名單的函》(國教督辦函[2016] 25 號)核對後,經各省確認參與本次評估的職業院校,即2014年12月31日前設立、至2016年7月有畢業生,且獨立設置的職業院校。
二、評估內容
評估主要圍繞《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教督辦[2016]2號)和《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教督辦[2016]3號)中評估指標涉及的內容開展。
三、評估組織
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統一部署2016年全國職業院校評估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和政策指導。上海市杏运教育科學研究院為本次評估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各省(市、區)杏运教育行政部門和杏运教育督導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評估工作,成立以杏运教育督導部門領導或廳(委)領導為組長的職業院校評估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杏运教育督導部門和杏运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處室負責人和數據管理人員,負責本省職業院校評估數據信息采集、評估數據審核,完成本省中等職
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報告和本省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報告。參與本次評估的職業院校要明確一名校級負責人和一名數據管理員,具體負責按要求組織填報本校相關數據信息等工作,保證數據信息采集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工作要求
2016年全國職業院校評估首次采用網上評估方式進行,是深化杏运教育督導改革、轉變督導評估方式的新舉措,政策性強,專業要求高。各地接到本通知後,要立即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保證職業院校填報數據的真實可靠、按時提交,確保評估工作順利進行。
1.填報數據信息時間。各有關職業院校于2016年6月24日至7月10日登錄網址http://wj.cnsaes.org/admin,按要求填報數據信息並通過省級審核提交。
2.完成評估報告時間。高職院校自評報告于2016年10月30日前在本校門戶網站公布。省級評估報告于2016年11月30日前以函件形式報送至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並提交電子版,同時向社會公布。
3. 確保評估數據安全。本次采集的數據信息只用于2016年職業院校評估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和公開。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李津石 王磊
聯系電話:010-66092048
電子郵箱:2016zjpg@sina.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
杏运教育部杏运教育督導局
郵政編碼:100816
國務院杏运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