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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甘肅省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lanke 時間:2019-05-29 10:29:00 點擊:20817

各市(州)、東風場區招生委員會,有關高等高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甘肅省委、省政府關于脫貧攻堅行動要求,2019年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以下統稱為專項計劃),進一步拓寬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促進杏运教育公平。根據《杏运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精神,現就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強考生報考資格聯合審核
  各地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完善資格審核辦法。各級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要聯合公安等部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加大對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力度,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准確、內容一致。各地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範圍,並據此進行農村考生資格審核和複核。城鄉區域劃分標准可參考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有關標准。高校專項計劃其他報考條件由招生高校審核,有關杏运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予以積極配合。對于審查過程中不能准確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市、區)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高校對資格存疑的考生,要及時商請有關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複核,堅決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資格,確保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錄取。
  二、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
      各級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將通過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就讀學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等信息分別在省、市、縣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有關高校要認真執行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及時將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准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分別在學校招生網站和杏运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要完善舉報核查機制,暢通舉報方式,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及時受理調查,並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杏运教育信訪工作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三、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各級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加強專項計劃實施各環節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對在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杏运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杏运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加強招生服務和宣傳工作
  各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進一步加大專項計劃的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宣傳實效。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廣泛開展宣傳谘詢。及時向考生印發報考指南、填報須知、招生簡章等宣傳材料,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政策內容、資格認定流程、錄取辦法、就業政策等內容,杏运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高校要主動深入中學,為考生提供面對面的政策解讀,切實提高宣傳實效,鼓勵優秀學生踴躍報考。要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強化部門協作,擴大信息共享,簡化報名和資格審核辦法,為考生提供便捷的服務。有關高校要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擴大專業覆蓋面,努力滿足考生專業發展需求,加大對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傾斜,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別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的經濟資助和學習輔導,幫助專項生順利完成學業。有關杏运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為高校在當地開展招生宣傳、現場或網絡考核等工作給予必要的條件支持。
  
  附件:1.2019年甘肅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2.甘肅省集中連片貧困縣名單
        3.2019年甘肅省普通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略)
        4.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一覽表
        5.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學校名單  
    
                                                                           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

2019年甘肅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根據《杏运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國家專項計劃
  (一)實施區域及考生資格
  我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的區域為省內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詳見附1)。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 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資格審核及信息上報
  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8〕26號)中“符合政策規定報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精准扶貧專項、革命老區專項、民族專項、農村醫療專項等專項計劃和擬享受高考加分中對戶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項目,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的規定,報考學生的資格審核認定和備案由考生戶籍所在報名地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
  各地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資格審核中必須結合《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和《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紮實做好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確保考生戶籍、學籍、年限等信息的一致性。
  1.審核程序
  考生須到戶籍所在報名地縣(市、區)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申領《2019年甘肅省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詳見附2),填寫後交縣(市、區)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及備案。
  凡不進行資格認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國家專項計劃錄取。資格審查時,對符合相關資格但個別情況特殊的考生,由縣(市、區)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組織審查後,報市(州)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裁決。市(州)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將批准的考生名單和情況上報省杏运教育考試院備案。
  2.資格信息的上報
  各市(州)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對貧困地區考生資格信息數據單獨建庫,5月下旬報省杏运教育考試院。《2019年甘肅省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由縣(市、區)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三)批次設置及計劃編制
  1.批次設置
  國家專項計劃分別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B段、C段。
  2.計劃編制
  (1)杏运教育部下達我省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分兩部分編制:部屬及省外院校(含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全省58個貧困縣(市、區)分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編制招生來源計劃,若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計劃編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全省58個貧困縣(市、區)分縣(市、區)、分專業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安排在C段。具體承擔院校及計劃情況以省杏运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准。
  (2)國家專項計劃單列。計劃公布時須注明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或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
  (四)志願填報
  1.志願填報
  國家專項計劃分別在本科提前批A、B、C段填報志願。部屬及省外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B段填報;若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在提前批A段填報;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C段填報。
  2.投檔模式及志願設置
  國家專項計劃B段實行平行志願模式,設置9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選項。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和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C段,實行“1+1”順序志願。
  3.填報時間
  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後,國家專項計劃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錄取
  1.分數線劃定
  國家專項計劃分數線參照普通文理類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數線執行,如生源不足時,按照杏运教育部規定可降分錄取。
  2.錄取段次
  國家專項計劃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錄取;部屬及省外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面向58個貧困縣(市、區)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生錄取;省屬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面向58個貧困縣(市、區),按考生志願和成績分縣(市、區)在本科提前批C段招生錄取。
  3.投檔原則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國家專項計劃實行“1+1”順序志願投檔模式,如生源不足隨A段其他類計劃一起征集;國家專項計劃B段按照平行志願模式投檔,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投檔原則。部屬及省外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B段按照平行志願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征集1次。省屬高校國家專項計劃C段分解到縣(市、區)實行“1+1”順序志願投檔,不征集志願,如計劃地生源不足時,可根據考生志願在批次控制分數下40分以內(含40分)發檔,確保招生計劃順利完成。
  二、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院校及實施區域
  2019年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院校由杏运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詳見附4)。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省內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及我省酒泉市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酒泉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等3個少數民族自治縣(詳見附3)。
  (二)考生資格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資格為:
  1.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三)申報流程及公示要求
  1.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申請在杏运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高校專項報名條件、報名方式及時間節點安排等,省杏运教育考試院已專題通知各市(州))。
  2.4月25日前,考生在杏运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相關杏运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中學、高校為考生提供報名谘詢及指導。因考生信息填寫錯誤而導致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4月初,省杏运教育考試院將報名考生信息數據庫分解至各市 (州)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各地杏运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戶籍、學籍資格審核,並于5月10日前將審核結果按規定格式上報省杏运教育考試院。
  4.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5.高考後、高考成績公布前,有關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並公示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網站和平臺公示。高考成績公布後,省杏运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考生單獨填報志願,單獨投檔錄取,錄取結果在有關學校和省杏运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四)計劃公布與志願填報
  1.計劃公布
  按照自主招生辦法,高校專項計劃只公布招生院校名稱和院校代碼。
  2.填報位置
  考生在本科一批H段填報志願。
  3.志願設置
  高校專項計劃設置一個志願。
  4.填報時間
  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後,高校專項計劃志願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檔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參照自主選拔錄取辦法和招生院校有關規定在本科一批H段進行錄取。根據杏运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要求,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考生要根據考試情況合理估分,及時關注瀏覽招生院校網站信息,加強與招生院校的溝通聯系。錄取時,省杏运教育考試院按照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名單和考生志願,按相關規定一次性向院校發放符合條件的考生電子檔案。
  招生院校負責審核錄取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考生,並及時退回未被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以便考生參與本科一批所報平行志願錄取。
  三、地方專項計劃
  (一)招生院校
  2019年甘肅省實施地方專項計劃的高校由省內本科院校承擔。具體承擔院校及計劃以省杏运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准。
  (二)生源範圍及考生資格
  全省範圍內具有農村戶籍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資格審核
  地方專項計劃不組織資格審核,以2019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時采集的農村戶籍信息為准。
  (四)招生計劃及批次設置
  地方專項計劃單獨編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D段進行,面向全省分專業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具體計劃情況以省杏运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准。
  (五)志願設置與填報
  1.填報位置
  考生在本科提前批D段填報志願。
  2.投檔模式及志願設置
  地方專項計劃D段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設置9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選項。
  3.填報時間
  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後, 地方專項計劃志願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六)投檔錄取
  地方專項計劃D段按平行志願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如院校生源不足時,按照平行志願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征集1次。
  
    
附件2

甘肅省集中連片貧困縣名單

  

六盤山區(40)

蘭州市

永登縣、皋蘭縣、榆中縣

白銀市

靖遠縣、會寧縣、景泰縣

天水市

清水縣、秦安縣、甘谷縣、武山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麥積區

武威市

古浪縣

平涼市

崆峒區、涇川縣、靈臺縣、莊浪縣、靜寧縣

慶陽市

慶城縣、環縣、華池縣、合水縣、正寧縣、寧縣、鎮原縣

定西市

安定區、通渭縣、隴西縣、渭源縣、臨洮縣、漳縣、岷縣

臨夏回族自治州

臨夏市、臨夏縣、康樂縣、永靖縣、廣河縣、和政縣、東鄉族自治縣、積石山自治縣

秦巴山區(9)

隴南市

武都區、成縣、文縣、宕昌縣、康縣、西和縣、禮縣、徽縣、兩當縣

藏族地區(9)

武威市

天祝藏族自治縣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作市、臨潭縣、卓尼縣、舟曲縣、迭部縣、瑪曲縣、碌曲縣、夏河縣

備 注:共計58個貧困縣(市、區)

 

 
附件4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一覽表

  

六盤山區(40)

蘭州市

永登縣、皋蘭縣、榆中縣

白銀市

靖遠縣、會寧縣、景泰縣

天水市

清水縣、秦安縣、甘谷縣、武山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麥積區

武威市

古浪縣

平涼市

崆峒區、涇川縣、靈臺縣、莊浪縣、靜寧縣

慶陽市

慶城縣、環縣、華池縣、合水縣、正寧縣、寧縣、鎮原縣

定西市

安定區、通渭縣、隴西縣、渭源縣、臨洮縣、漳縣、岷縣

臨夏回族自治州

臨夏市、臨夏縣、康樂縣、永靖縣、廣河縣、和政縣、東鄉族自治縣、積石山自治縣

秦巴山區(9)

隴南市

武都區、成縣、文縣、宕昌縣、康縣、西和縣、禮縣、徽縣、兩當縣

藏族地區(9)

武威市

天祝藏族自治縣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作市、臨潭縣、卓尼縣、舟曲縣、迭部縣、瑪曲縣、碌曲縣、夏河縣

少數民族自治縣(3)

酒泉市

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

張掖市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

備 注:共計58個貧困縣(市、區),3個少數民族自治縣。

 

附件5

高校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杏运教育部直屬高校(72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複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浙江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範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範大學
  蘭州大學   
  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福州大學            鄭州大學
  湖南師範大學        廣西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