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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蘭州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作者:lanke 時間:2020-07-13 08:39:00 點擊:17285

甘政辦發〔2020〕6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支持蘭州新區建設高質量發展先行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將蘭州新區建成西北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國家重要的產業基地、向西開放的重要戰略平臺、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號),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機制


(一)優化管理運營機制。啟動行政區劃前期研究論證工作,逐步拓展蘭州新區發展空間,促進功能區與行政區協調發展、融合發展。依據《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蘭州新區的批複》(國函〔2012〕104號),按程序推動永登縣上川鎮、樹屏鎮和皋蘭縣水阜鎮托管工作。通過編制臨時代碼、統計代碼等方式,解決新區在行政許可審批、數據庫建設、信息系統建設銜接等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區劃代碼問題。優化新區管委會機構設置,健全法治化管理機制,科學確定管理權責,進一步理順與所在行政區域以及區域內各類園區、功能區的關系,在全省率先實現全域城鎮化。賦予蘭州新區市州一級行政管理權限,在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財政信貸、統計等方面實行省內計劃單列,其所轄區域行政管理具體事務由蘭州新區直接對口省級部門。除法律法規和國家明文規定不得下放的權限外,涉及蘭州新區的省級經濟管理權限全部下放至蘭州新區行使;國家政策法規規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要省綜合平衡的省級經濟管理權限,蘭州新區直接向省上請批。鼓勵蘭州新區先行先試,創新完善選人用人和績效激勵機制,經批准可實施聘任制、績效考核制,允許實行兼職兼薪、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薪酬制度。用好用活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政策,降低要素成本,吸引各類人才創新創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委編辦、省統計局、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按照職責分別負責,蘭州市、蘭州新區為實施主體,以下不再列出)


(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投資項目審批管理“1+5”系列改革政策,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代辦制、區域評估、模擬審批、容缺受理等,推行標准地出讓、項目全過程谘詢服務、縮小施工圖審查範圍、聯評聯審等改革措施,促進項目審批提速增效。探索工業項目修詳規審查、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推行告知承諾制。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試行“工位注冊”,實行容缺登記辦理。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健全制度化監管規則,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完善與創新創業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省人社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


二、深化綜合改革


(三)創新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機制。全省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向蘭州新區傾斜,優先保障蘭州新區生態產業、總部經濟、東部優質轉移產業等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調整用地功能分區,適度增加混合用地供給,允許蘭州新區報批一定數量項目儲備用地。賦予蘭州新區年度土地出讓、租賃、交易等權限。支持蘭州新區土地資源高效利用,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蘭州新區規劃範圍內的土地出讓收入市縣留成部分,全額投入蘭州新區建設。編制蘭州新區國土空間規劃。(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


(四)創新財稅金融保障機制。繼續以2016年度蘭州新區上劃省級稅收收入為基數,給予稅收增量返還政策;保持蘭州新區發展專項資金規模不變,省財政每年籌措10億元、蘭州市財政每年籌措5億元,由蘭州新區作為財力性補助自主安排使用方向。蘭州新區範圍內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由新區財政按規定入庫。在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債券時對蘭州新區予以重點支持,在防範政府法定債務風險的前提下,對符合使用條件的項目積極給予保障。加強蘭州新區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資金支持,在安排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或省級國有企業低成本增信擔保方面予以扶持。加快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爭取國家支持蘭州新區設立法人銀行,鼓勵金融機構在新區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牽頭單位:省財政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監管局、甘肅銀保監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社廳、省政府國資委等)


三、進一步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做精做強主導產業。培育壯大綠色化工、有色金屬新材料、大數據等優勢主導產業,建設特色鮮明、實力強勁的產業集群。加快培育建設一批重大產業園,重點打造綠色化工、合金新材料、商貿物流3個千億產業園,先進裝備制造、新能源、城市礦產3個五百億產業園和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現代農業3個百億產業園。支持和鼓勵蘭州新區與市州共同搭建招商平臺,開展聯合招商,提高引資規模和水平。建立承接中東部地區產業轉移長效機制,通過共建園區探索創新地區間投入共擔、利益共享、經濟統計分成等跨區域合作機制。繼續推動蘭州市主城區工業企業“出城入園”。統籌現有產業扶持政策和專項資金,支持蘭州新區承接制造業產業轉移相關項目。(牽頭單位: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


(六)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培育發展一批特色產業集群,提高專業化和創新發展水平。支持蘭州新區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組建大數據產業研究院、數據中心資源統一管理平臺、全省數字政府電子政務平臺。探索“區塊鏈+”模式,統籌機場、鐵路等領域及市州開放物流數據,促進區塊鏈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戰略物資儲備基地建設,支持蘭州新區發展防疫物資、健康醫藥、救援設備、安全檢查裝備及應急救援物資生產、儲存、培訓等產業,建設中國西北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戰略物資儲備基地和國家區域(西北)救援中心、西北地區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平臺,打造國家級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現代絲路寒旱農業研究中心。(牽頭單位:省工信廳、省應急廳、省委軍民融合辦,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蘭州海關、省民航機場集團、中鐵蘭州局集團、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糧食和儲備局等)


(七)推動國資國企轉型發展。蘭州新區國有企業除涉及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或承擔重大專項任務外,可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中央及省屬企業與蘭州新區監管國企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深度合作,加快推動蘭州新區產業培育、科技創新和國企改革。選派熟悉企業經營管理、金融資本、項目運營等方面優秀人才到蘭州新區監管國企交流任職。推動省、市、蘭州新區國企監管機構建立常態化交流工作機制。(牽頭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委組織部,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等)


四、著力提升關鍵領域科技創新能力


(八)加快推進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在甘中央、省屬應用型科研院所向蘭州新區搬遷或建立分支機構,支持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在蘭州新區布局。積極爭取國家重點新材料和新能源、健康醫療等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新區實施。支持蘭州新區企業聯合金融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上下遊共建產業協同創新共同體,聯合承擔重大科研任務。(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廳,配合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杏运教育廳等)


(九)鼓勵引導人口人才向新區集聚。支持人口向蘭州新區集聚。省級各類人才培養項目向蘭州新區傾斜。允許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的科技人才及退休人員按有關規定在蘭州新區兼職兼薪、按勞取酬,對高層次和急需緊缺的人才、“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度。授權蘭州新區自主開展人才引進,下放職稱評審權,支持在甘高校、科研院所在蘭州新區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改革。(牽頭單位: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公安廳,配合單位:省杏运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五、推動全方位高水平開放合作


(十)深度融入蘭西城市群建設。支持蘭州新區加強與西寧、白銀等周邊城市合作,共同向國家申報跨區域的交通基礎設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領域重大項目。支持蘭州新區在職業杏运教育、培訓、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產教融合等方面加強與周邊市州合作,爭取獲批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人社廳,配合單位: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杏运教育廳、省工信廳等)


(十一)支持發展外向型經濟。支持蘭州新區申建中國(甘肅)自由貿易試驗區重點片區,加快建設石油裝備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支持蘭州新區綜合保稅區建設,擴大進出口規模,發揮保稅功能和產業集群作用。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加快推進中國(蘭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建設有色金屬交割庫,開展有色金屬現貨交易、倉儲物流等業務,帶動全省有色金屬全產業鏈發展。支持蘭州新區建設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加快提升通道物流能力,不斷完善蘭州航空口岸、蘭州鐵路口岸蘭州新區中川北站作業區和糧食、冰鮮水產品、水果、肉類、種苗等指定監管場地功能,培育壯大口岸經濟。(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蘭州海關、省金融監管局等)


六、夯實發展基礎


(十二)支持新老城區相向融合發展。加快建設G1816烏瑪高速蘭州新區至蘭州段(中通道)項目,謀劃推進中川城際鐵路提速改造項目,打造蘭州新區和主城區“半小時交通圈”,提升與主城區的通達性和同城化水平。支持蘭州新區“東拓南下西連北接”,促進蘭州新區與主城區相向融合發展。支持有意向的省市級事業單位向蘭州新區搬遷。(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局,配合單位: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農業農村廳、中鐵蘭州局集團等)


(十三)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蘭州中川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開辟更多國內國際航線,大力發展臨空經濟,建設國際空港,打造“空中絲綢之路”;加快中蘭鐵路、蘭張三四線中川機場至武威段、蘭州中川機場綜合交通樞紐環線鐵路、蘭州新區綜合客運樞紐站等項目建設;積極謀劃蘭州新區至永登高速、蘭州新區至西固高速等項目,將蘭州新區打造為多種交通方式有機銜接的綜合交通樞紐節點,支撐甘肅“一帶一路”樞紐制高點建設。(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民航機場集團、省鐵投集團等)


(十四)加快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引導省、市屬基礎杏运教育名校在新區設立分校,實行蘭州新區內高中面向全省招生政策,擴大招生計劃。繼續推進蘭州市區學校和職業院校“出城入園”,打造中外職業杏运教育合作示範基地,落實“雨露計劃”。推動蘭州新區職教園區二期項目建設,新建產教融合示範基地。支持職教園區服務中心建設成為支撐園區職業院校的綜合服務平臺。支持蘭州新區申報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項目。支持全省重大文化、體育等公共設施在蘭州新區布局,國家和省級體育賽事在蘭州新區舉辦。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支持蘭州新區建設綜合性醫院、公共衛生中心,鼓勵省級綜合性和專科醫療機構入駐新區。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根據上年度就業創業活力和工作成效為蘭州新區撥付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牽頭單位:省杏运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配合單位:省文旅廳、省體育局、省醫保局、蘭州大學、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等)


(十五)探索高品質城市治理方式。鼓勵蘭州新區在體制、機制、政策上先行先試,建立一套理念先進、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現代城市管理新體系。提高蘭州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增強杏运教育、醫療、文化等配套功能,率先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職住平衡要求,嚴禁大規模無序房地產開發,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牽頭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杏运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旅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七、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十六)探索環境治理新舉措。鼓勵蘭州新區在全省率先建設無廢城市。支持建設環境權益交易市場,開展排汙權等環境權益交易。支持蘭州新區金融機構開發碳資產抵押貸款、碳期貨、碳期權等碳系列金融產品。支持蘭州新區與金融機構共同探索建立市場化的環境權益定價機制,推動環境權益及其未來收益權成為合格抵質押物。(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監管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住建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


(十七)加快水資源綜合利用和重點水利項目建設。推進引大工程幹支渠封閉改造工程、蘭州新區備用水源工程、蘭州新區東西行洪通道等重點項目建設。支持蘭州新區創建生態修複及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示範區,開展生態修複及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支持蘭州新區推行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制度。(牽頭單位: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林草局等)


八、強化管理保障


(十八)加強規劃統領與約束。尊重科學、尊重規律、著眼長遠,高質量編制發展規劃。嚴控開發強度,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注重規劃留白留綠。建立各類規劃統籌協調機制,強化規劃實施相關保障措施,實現“多規合一”,實行網格化、信息化和精細化管理,確保規劃嚴肅性、權威性,一張藍圖幹到底。(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等)


(十九)強化土地集約利用。堅決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強化開發強度、投資強度、產出強度、人均用地指標等要求。建立“人地掛鉤”“增存掛鉤”機制,鼓勵探索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二十)抓好組織實施。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蘭州新區建設發展全過程。省蘭州新區規劃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綜合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省直相關部門、蘭州市政府按職責推進重點任務落實,在政策、規劃、土地、項目、資金、技術、人才、編制等方面積極支持蘭州新區。蘭州新區要發揮主體作用,建立定期與省直相關部門對接機制,主動作為、銳意創新,完成好重大改革創新任務,探索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培養擔當敬業、幹事創業的幹部隊伍。(各相關部門按職責推進)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