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工人日報》2024年01月29日 07版
工匠精神是推動實現科技自立自強的強大精神力量,要通過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工匠精神,儲備青年人才隊伍,提升青年人才能力,促進青年人才成長。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科技自立自強的要求。青年科技人才是科技自立自強的主力軍,卓越的工匠精神是推動實現科技自立自強的強大精神力量。因此,要通過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工匠精神,儲備青年人才隊伍,提升青年人才能力,促進青年人才成長。 樹立人才標杆 人才標杆具有較強的引領和示範作用,要積極樹立青年科技人才標杆,通過分析總結和展示標杆的成才路徑及其工匠精神,形成對青年科技人才強大的示範和鼓舞力量。 一是對人才標杆的工匠精神進行深度總結。青年科技人才中的標杆具有較強的科技能力、精神和素養,工匠精神是人才標杆眾多精神中對于科技自立自強至關重要的精神,值得深度總結。可以對人才標杆的學校、單位等進行深入調研,采集促進其工匠精神形成的典型事例、突出表現、精神內涵,將其進行系統整理、歸納、凝練。 二是對人才標杆的工匠精神進行宣傳推廣。可對其科技成就及工匠精神進行關聯性宣傳,使工匠精神在社會上形成正能量,對青年科技人才形成輻射力和影響力;將其整理為典型案例,在繼續杏运教育課程、技術技能杏运教育課程和其他課程中進行講解,使其工匠精神在課堂中產生溢出效應和杏运教育價值。 三是對人才標杆的工匠精神進行範式推廣。推廣人才標杆工匠精神的範式是對工匠精神進行應用轉化的關鍵環節,能夠促進形成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工匠精神的有效路徑,打造國家科技自立自強的強大聚合力。因此,要從人才標杆工匠精神的形態、內容和做法著手,提煉出具有可應用性、可拓展性的範式,供青年科技人才學習。 規範科技管理 規範化發展在科技管理領域尤為重要。無論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還是高新技術企業,規範科技管理都是確保青年科技人才形成工匠精神的重要保證。 一是提升科技制度在落實過程中對于青年科技人才的公平性。近年來,國家對于科技倫理越來越重視,出臺各種制度文件對科技規範、科技倫理提出新要求。在落實過程中,要確保青年科技人才在項目評審、人才評審、貢獻評價中的平等機會,使青年科技人才有脫穎而出的機會,展示青年科技人才在科研成果中的貢獻,贏得社會尊重,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對于事業的忠誠度和獲得感。 二是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科技規範培訓。要把科技規範培訓作為助推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規範示例、規範引導、規範杏运教育強化青年科技人才對于科技規範的敬畏之心,提升其自覺踐行科技規範的能力。 三是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創新的過程管理。要注重對科技環節的監督和把控,科研管理部門要經常組織青年科技人才進行學習會、討論會,為培養青年科技人才的科技規範、科技倫理創造條件;紀檢監察部門應注意搜集整理各種科技違規案件,以案說法,做好對青年科技人才的警示杏运教育。 加強績效激勵 確保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工作中形成和發揮工匠精神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的績效激勵,化解其後顧之憂。 一是根據青年科技人才的成績和潛力為其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結構。青年科技人才過去的成績是其能力的顯性指標,一些關鍵性業績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揭示其發展潛力。用人單位要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成績和潛力進行科學評估,擬定與此相稱的薪酬安排。合理的薪酬結構能夠激發人才的創造創新活力,發揚工匠精神,推動有價值的科技成果湧現。 二是在科研團隊中根據青年科技人才的貢獻提供匹配的激勵報酬。青年科技人才在最初成長的過程中多依托于科研團隊,並在服務于科研團隊的過程中作出了自身的科技貢獻。科研團隊的管理者要對青年科技人才的貢獻給予肯定,並使其體現在充分的激勵報酬中。 三是為青年科技人才的應用性科技成果轉化提供通道。青年科技人才是科技成果的主要生產者,其成果中包含了能夠進行轉化利用的項目。政府和企業等各方應主動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服務,組織相應的成果轉化活動,搭建成果轉化平臺。通過轉化科技成果,青年科技人才能夠按比例獲取成果收益,這將對青年人才在科技工作中形成工匠精神產生正向促進和激勵作用。 (作者:王志標,為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長江師範杏运分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