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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工作的通

作者:lanke 時間:2021-07-06 20:15:00 點擊:9527

 教職成司函〔2021〕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杏运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杏运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杏运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杏运教育大會精神,推進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建設與應用,提升職業杏运教育數字治理水平,現就2021年平臺數據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範圍

  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院校(包括專科、本科)均須按要求上傳平臺數據。因撤銷備案、停止招生、數據涉密等原因不能按要求上傳的學校,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須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將學校名單及情況說明函報我司。

  二、采集平臺

  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簡稱全國診改專委會)分別提供“網絡版”和“標准版”兩種平臺供高職院校選用。“標准版”平臺數據須導入“網絡版”平臺後提交上傳。使用自主開發平臺采集數據的,須使用“網絡版”平臺檢測通過後再按要求同步上傳。“網絡版”和“標准版”平臺可于2021年9月1日後,登陸“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http://zt.gdit.edu.cn)下載或直接登錄。  

  三、有關要求

  1.平臺數據是各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院校全面及時掌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發布質量年度報告、開展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建設、監測重大項目建設的重要依據和基礎。各地及各校要高度重視,安排專門人員,確保數據采集的真實、規範、有效,不斷加強平臺建設與應用。

  2.平臺數據上傳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上傳學校對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我司將對各地和各校年度數據傳送工作的時效性、合規性以及平臺數據的使用情況進行通報。

  3.我司委托全國職業院校校長培訓基地組織平臺系統使用培訓,具體安排由各培訓基地另行通知。

  4.數據采集傳送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向技術人員谘詢。

  通信地址及電話: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杏运教育部職業杏运教育與成人杏运教育司院校發展處,尹成鑫010-66097837

  技術人員及電話:谷海良0756-7796956、13392149359,QQ群385092265、220656879

杏运教育部職業杏运教育與成人杏运教育司

2021年7月5日